GB/T 24952-2010 船舶和海上技术 高速船艏向控制装置
标准名称: | 船舶和海上技术 高速船艏向控制装置 |
英文名称: |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Heading control systems for high-speed craft |
中标分类: | 船舶 >> 船舶电气、观通、导航设备 >> 船舶电气、观通、导航设备综合 |
ICS分类: | 造船和海上建筑物 >> 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 >> 导航和控制设备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0-08-09 |
实施日期: | 2010-12-01 |
首发日期: | 2010-08-09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航海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2/SC 5) |
提出单位: |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航海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2/SC 5) |
归口单位: |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航海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2/SC 5) |
起草单位: |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
起草人: | 康元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
页数: | 20页 |
本标准规定了在下列条件下工作的高速船艏向控制装置的结构、性能、检验及试验要求:
a) 速度大于30kn 且不大于70kn;
b) 最大回转速度为20°/s;
c) 按《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HSC 规则)第13 章要求,在70°N~70°S 的正常工作范围内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最低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获得的艏向信息,在与船舶操纵性相关的限制范围内以最小的舵机动作保持预设艏向的艏向控制装置。
本标准假定采用常规方案。如采用其他方案,本标准适用的要求仍旧有效;必须修改要求时,应充
分说明理由。
当速度低于30kn时,艏向控制装置应符合IMO A.342(Ⅸ)决议的要求,当速度在30kn~70kn时,应符合IMOA.822(19)决议要求。
没有内容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性能 3 5 型式试验 6 6 应急功能 7 7 识别标志 7 8 信息 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扰动条件下的艏向稳定性试验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船舶运动模拟器 9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扰动条件下艏向稳定性试验示例 10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条文与IMO 决议条文对照 12 参考文献 15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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